常见问题
何为家长权?
《魁北克省民法典》第597条到第612条的条文解释了何为“家长权”。父母可对其未成年子女行使家长权,这一权力涵盖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管、教育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父母需避免对这一权力的疏忽或滥用。
在某些情况下,父母可以将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管和教育的权力委托给其他人。但这一委托是临时性的,并且受到限制,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撤销。
家长权需要由法院来撤销的情况仅存在于某些比较严重和重大的情况下,比如说这一做法会损害到未成年子女的健康和安全,又比如说出于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考虑。这时,对家长权的委托便可以被全部或部分撤销。
对于家长们而言,有什么能比他们的孩子更珍贵的呢?但不幸的是,有些家长并不具备照顾他们子女的能力,这时,法院的介入便能让他们的子女得到保护。
如何更换代理律师?
请记住,您拥有选择您的代理律师的权利。如果您已经决定要更换您当前的代理律师,而且您已经选择好了新的律师,那么接下来的步骤就很简单。您只需要与新代理律师签署一份新的委任状,您的新律师便能向您的前任律师发出一份《代理人替换通知书》以告知他们这一替换并要求他们移交您的档案。您的新代理律师也会将此通告法庭,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这类更换代理律师的情况是法务实践中非常常见的。
家庭住宅声明 —— 何时进行及其重要性
如果您的家庭住宅仅登记在一方配偶名下,比较明智的做法是,在魁北克省的土地登记局(the Quebec Land Register)就该物业做一份家庭住宅声明。这一声明的成本很低,但却能为您提供极大的保护。
这一声明能保护您的家庭住宅及其配套家具在未经双方配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即使其中一方配偶不是该物业的登记业主),不被单方面出售、抵押或出租。
显然,这一简单的程序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夫妻双方存在分歧且正在进行诉讼时,就变得尤为重要了。它能够有效地阻止作为单一业主的一方配偶在另一方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们的家庭住宅出售或抵押。
我应该离婚还是分居?
在法律上,离婚能终结一段婚姻,但夫妻双方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条件才能成功申请到离婚。相对而言,申请分居无需满足这些条件,因而会比离婚更容易实现。然而,分居并不能终止婚姻关系,在分居期间,您作为配偶的身份仍然存在。此外,您和您配偶在魁省境内逗留的时间也是决定离婚还是分居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我们所的律师们能够协助您作出最适合您需要的决定。如果您需要更多的信息,我们推荐您浏览我们所律师就这一问题发表的文章:
http://www.theseniortimes.com/legally-speaking-should-i-get-a-divorce-or-a-separation/
我应该离婚还是撤销婚姻?
由于最终的结果差异巨大,离婚还是撤销婚姻的问题常常让人难以抉择。在法律上,离婚能够终结一段婚姻关系,但夫妻之间就子女的抚养、对配偶的赡养、对财产和债务的分配等等方面的责任仍然存在。与此相反,撤销婚姻之后,该段婚姻将被视为从未曾发生,因此就不存在具备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婚姻以及由婚姻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义务。我们所的律师具备指导您处理相关事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如果您需要更多的信息,欢迎您致电与我们联系,您也可以浏览我们所的律师就这一问题发表的文章:http://www.theseniortimes.com/legally-speaking-should-i-get-a-divorce-or-an-annulment/
过度的困难
为孩子支付抚养费可能会对某些家长构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同时,处理旧家庭之外的新家庭的财政事务也会是极具挑战性的。在支付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的同时,经营您的事业、与您的孩子出游、或照顾您年长的父母,这些都会给您带来不少的经济压力。在这类情况下,法律允许人们以“过度的困难(undue hardship)”为由,减少支付子女抚养费或配偶赡养费。我们所的律师能够帮助您处理这一事务。如果您需要更多的相关信息,请浏览我们有关子女抚养费的页面,也可以阅读我们所律师就相关问题发表的文章:
http://theseniortimes.com/issue/seniortimes_november2019_web.pdf
我的名字和名誉有什么价值?
向第三人做出的、针对另一个人的虚假书面或口头陈述能够伤害到该个人的名誉。向公众发表的或向他人陈述的有关某人的虚假有害信息有可能会造成他人的金钱损失或商机流失,还能影响到他人的尊严并贬低他人的自尊心。我们的法律认可每一个人的好名声及其价值,并规定受到侮辱性陈述影响的个人能够向施害人索赔。
我应该何时准备书面遗嘱?
我们认为,最简单的回答是“现在”,更详细的回答是“越早越好”。即使您觉得您还没准备好,即使您未能在下个月之前与您的律师或公证人预约会面,您也未必能预料到什么事情会在什么时候发生。这时,您需要在您能够做好更正式的公证遗嘱之前,至少草拟一份简单的由您亲自书写并签字的遗嘱。如果您需要更多这方面的信息,欢迎浏览我们有关遗嘱的网页,您也可以浏览我们所律师就相关问题发表的文章《有关遗嘱的个人建议》:http://theseniortimes.com/issue/tst_september2019_web.pdf